【招标公告】远安县低效集体林改造及资源利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18
远安县低效集体林改造及资源利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RZJ-CG-2025-045)
一、招标条件
远安县低效集体林改造及资源利用项目监理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2504-420525-04-01-559134)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瑞怡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PRZJ-CG-2025-045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8568亩林地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对流转取得的林地进行提质改造,完成现有林地提升改造、林下金荞麦和八角莲种植工程,配套完成蓄水池改造、雨水集蓄系统、产业连接路改造、道路改造刷黑、田间输配电工程、生产作业支路建设以及移动式田间管理用房等工程。
2.3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远安县,涉及花林寺镇花林寺村、木瓜铺村、罗家院村以及嫘祖镇的田家场村、广坪村、窑河村、盐池河村、青峰村、晒旗村、定林村和望家村。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5监理费最高限价:462.9345万元
2.6工期控制目标:同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7质量控制目标:同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9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3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总监人数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主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应为投标单位;
3.4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人,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人,应由取得《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人数不少于1人,应由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省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提供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2025年0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5拟派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1.5条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6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其中总监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专监和监理员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实行早晚考勤签到及酒精早中晚测试制度(施工单位人员的签到和酒精测试由监理负责,每天记录备查,此条纳入监理日常工作考核范围,未严格执行达到3次的,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0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7月19日至2025年07月23日,每天08:3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9号西北湖中心B1栋501室)。/线上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报名表加盖公章,报名表包含以下内容(详见附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获取方式: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线上获取:他本人须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及标书费转账截图发送邮件至 2578610522@qq.com,获取文件时效性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邮件标题写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应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
4.4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1)公司名称: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账号:10140270000000542
(3)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
(4)行号:313521006091
4.5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3地 点: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9号西北湖中心B1栋514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9号西北湖中心B1栋514室)。
八、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十、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8日。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瑞怡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51号4层40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9号西北湖中心B1栋514室
联系方式:王治明、谭雪、彭雨晴/027-85359029
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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